洞察: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标准,这几项缺一不可! 

2024-03-22 19: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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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农村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补偿方式呢?长期以来拆迁房屋补偿律师事务所就有着不凡的发展速度,相信未来也是一如既往,势如破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收人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土地补偿


是对村民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


指的是不可移动的物品,比如水井、电表、围栏等只能就地损毁的物品的补偿以及村民在自家院子里种植果蔬、花草的补偿。


、安置补助、社会保障补偿


为了保障被拆迁人今后的生活所设立的补偿项目。


4、房屋价值的补偿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村民住宅时,应当要遵循征收、补偿,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方式有两种,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家情况二选一。


1、货币补偿


这种是多数人会选择的补偿方式,根据房屋面积、结构、建造材料等确定比较终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让被拆迁人在划定的安置房区域内,选择商品房来弥补自己拆迁所造成的损失。


另外,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些地方会采取两种补偿方式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被拆迁人不仅能得到房屋的补偿款,而且还可以得到宅基地的补偿。这其中也包括了房屋内的其他财产。


宅基地和房屋等是分开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所以农村宅基地拆迁时,宅基地的补偿是征收方先给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自行分配给被拆迁人,对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村务公开。而其他部分的补偿,比如房屋补偿、安置补偿等是征收方直接打给被拆迁人的。


宅基的上的空地、小院子也是有补偿的。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中的规定:“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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