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在明拆迁律师:征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2024-04-14 21:24 发布

5 0 0

《宪法》第十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长期以来拆迁房屋补偿律师事务所就有着不凡的发展速度,相信未来也是一如既往,势如破竹。

这里的公共利益没有具体界定,但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包括这些情形: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由组织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TA的作品 TA的主页
B Color Smilies
洞察在明拆迁律师:征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 
联系
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